Three-Tier Banking System in HK 香港的銀行三級制
香港擁有一個嚴謹的商業銀行發牌制度,獲發牌的公司稱為「認可機構」,才能起「銀行」的名子,及相關的業務。
在香港,「銀行」可分為三級﹕
銀行種類 |
存款服務的類別 |
持牌銀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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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金額及年期的往來、儲蓄及定期存款
以及支付或接受客戶簽發或存入的支票
只有持牌銀行才可經營往來及儲蓄戶口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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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制持牌銀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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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萬港元或以上的存款
無存款期限制
主要經營批發、商人銀行和資本市場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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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存款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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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萬或以上的存款
3 個月或以上
主要經營消費者貸款、貿易貸款及證券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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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監管上,以「接受存款」為重。不同級別的銀行,可以接受的存款金額及年期皆不同。旨在保護廣大存戶的利益。
在香港,如果沒有得到金融管理專員書面同意,任何公司名稱之內不可以出現「銀行」這兩個字。
重點 |
1 |
- 香港的商業銀行分為三級制﹕持牌銀行、有限制持牌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。 |
2 |
- 管制條款著重於存款的不同金錢及年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