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Choice of "Ceteris Paribus" 其他不變量的選擇
需求定律說﹕假設其他因素不變,價格與需求量是反比的關係。
其他因素不變,究竟是哪一些因素要不變﹖要知道除了價格之外,可能影響需求量的因素有很多。
如天突然下雨,人對雨傘的需求量增加,但雨天時的雨傘價格比平時高,
以需求定律看,價格上升,需求量理應下降,可是現在是需求量上升。
這是因為其他因素( 下雨 )的出現,而影響了結果。
如果所有其他因素全是不變,價格為何又會自動改變﹖
若果全是可變,需求定律便有機會被推翻。
張五常為了這個其他不變量的選擇,下了以下的準則﹕
1 ) 需求定律的含意不被事實推翻﹔
2 ) 其他因素盡量可變﹔
他定出 3 個能夠付合這個準則的選擇﹕
其他不變量的選擇 |
 A ) |
凡是直接影響價格的其他因素,皆可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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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B ) |
凡是直接影響需求量的其他因素,皆不可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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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C ) |
價格的改變會導致某些其他因素改變,而這些其他因素可能會再影響需求量。
這些由價格而起,間接影響需求量的其他因素,皆可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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