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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資經營 |
合夥經營 |
有限公司 |
普通合夥 |
有限合夥 |
私人有限公司 |
公眾公司 |
特點 |
1 人 |
2 至 20 人 |
不得多於 50 人 |
50 人或以上 |
無限債務 |
無限債務 |
無限債務 ( 普通合夥人 )有限債務 ( 有限合夥人 ) |
有限債務 獨立法人 擁有權與管理權分離 |
優點 |
1) 開業簡單。 2) 積極性高。 3) 決策迅速。 4) 賬目私隱。 |
1) 成立的法律程序簡單。 2) 資本來源更廣( 相比獨資 )。 3) 分擔風險。
4) 賬目私隱。 |
1) 延續性強。 2) 資本來源廣闊。 3) 分擔風險。 4) 有限債務。 |
缺點 |
1) 無限債務。 2) 缺乏延續性。 3) 資本來源缺乏。 |
1) 無限債務( 普通合夥人 )。 2) 缺乏延續性。 3) 共同責任制。 |
1) 雇主與代辦問題。 2) 缺乏賬目私隱( 上市公司 )。
3) 成立的法律程序複雜。 4) 利得稅率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