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deremployed 就業不足 〔Lv 1〕
就業不足也是有就業的人,不過工作時間低於一個標準。
最常用的例子是地盤工人。在沒有多樓宇建築的時候,地盤工人的工作十分不穩定,有時他們一星期才
工作一天,有時甚至一個月才工作一天。而一個正常情況的就業,如一星期工作五天。相比之下,地盤
工人的工作時間,明顯是十分少,比正常時低。而最重要的是,地盤工人是希望更多的工作時間。因此
,這樣情況的地盤工人,便是就業不足。
香港所用就業不足人口的定義﹕
包括在統計前七天內,在非自願情況下,工作少於三十五小時,
而在統計前三十天內,有找尋更多工作,
或即使沒有找尋更多工作,但在統計前七天內可擔任更多工作的就業人士。
從以上的定義,重點是非自願,及可擔任更多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