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come Approach 收入(所得)計算法 〔Lv 1〕
直接計算「總收入」,作為計算總產值的方法。
廠商把物品出售後的所有的收入,全部分給生產要素,以作為生產要素的回報。
收入(所得)計算法就是把所以生產要素的收入相加起來。
( NNP )總收入﹕Y = w + r + i + 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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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收入(所得)計算法計出來的生產總值,是按要素成本計算的。
w﹕薪金 Wage |
是生產要素中勞工的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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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﹕租金 Rent |
是生產要素中土地的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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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﹕利息 Interest |
是生產要素中資本的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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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﹕盈利 Profit |
是生產要素中企業家的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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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把政府加入考慮之列,政府的稅收和津貼,絕對會影響人們的收入。因此,
總收入﹕Y = w + r + i + p 只是「成本價」,並不是「總市價」。
若果要找回總市價,便需要把政府的稅收和津貼也計算。
稅收會把生產成本增加,令我們把收入低估了,因此在計回市場價值時,是要加入稅收。
津貼會把生產成本減低,令我們把收入高估了,因此在計回市場價值時,是要把津貼扣除。
( 市價 )總收入﹕Y = w + r + i + p + 間接稅 - 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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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果總收入不包括淨外地收入 ( 來自在外地的收入 )﹕
( 市價 ) GDP = w + r + i + p + 折舊 + 間接稅 - 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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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果總收入已包括了淨外地收入﹕
( 市價 ) GNP = w + r + i + p + 折舊 + 間接稅 - 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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