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ti-competitive Behaviours and Competition Policy 反競爭行為及競爭政策
在說「反競爭行為」之前,甚麼是「競爭行為」呢﹖
在經濟學上,一直存在一個理想國,那是「完全競爭市場」。完全競爭市場是一個極端理想的「競爭」市場,只透過「市價」來競爭,
買賣相方都是按照市價來進行交易,而任何一個買方或賣方均沒有改變市價的能力,市價由眾多買家及賣家共同協定。
賣方根據市價及他自己的成本來決定生產量﹔買方根據市價及自己對物品願意支付多少(使用價值)來決定購買量。
在完全競爭市場中,社會盈餘最高,效率最大。
好了,一個市場越接近完全競爭市場越好的,那麼有一些人想將市場引離完全競爭市場,將他們對市場的「壟斷性」增加,那行為便可以稱為「反競爭行為」。
為什麼廠商有意圖增加自身的壟斷性呢﹖原因非常簡單﹕「在局限下爭取大利益」,一字記之﹕「賺錢」。
廠商透過改變局限條件,即是意圖改變市場規則,另起潛規則,使他們在市場上的壟斷能力增強。
廠商最終希望賺取更多的利潤,賺取比在完全競爭市場時更高利潤。
而在本課中,主要學習一些令市場競爭程序減低的商業行為。
概念簡圖﹕
暫定課程架構及組織﹕